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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核病(TB)[胸內]

發佈日期:2017-8-2
發佈單位:新高醫院
最新更新日期:2018-11-26
❖ 結核病是一個古老的疾病,在古埃及金字塔中的木乃伊,就有看到結核菌病變的脊椎。在17至19世紀時,結核病引起非常多的人死亡,當時將肺結核稱為白色瘟疫。民國39年台灣成立了結核病防治機構,在防疫人員長期的努力下,疫情雖已有很大的進展,但每年仍有15,000新案例,自95年起實施「結核病十年減半全民動員計畫」,希望在104年能降低結核病的發生率。

❖ 結核病是由結核分枝桿菌(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)引起。早期的症狀並不明顯,咳嗽是最常見之呼吸道症狀(持續3週以上) 、其他症狀有:發燒、食慾不振、體重減輕、倦怠、夜間盜汗、胸痛等症狀。從傳染性來看,可以分為非傳染性和傳染性兩種。非傳染性指痰內不帶結核菌,不會傳染給別人的病人;傳染性是指痰內帶有結核菌,病患在吐痰或在公共場所講話、咳嗽、唱歌或大笑時產生的飛沫而排出結核菌,有機會傳染給別人,所以病患在咳嗽時要用手帕掩住嘴巴和鼻子,有痰時最好吐在衛生紙丟入抽水馬桶沖掉。

❖ 政府規定,診斷為結核病患,醫師應向衛生機關通報。當地衛生所將派員和病患聯絡,會發一本“結核病就診手冊”。初次感染結核病,一般治療時間為6–9個月,只要按時服藥,即可以痊癒。所使用的治療藥物有單方口服抗結核藥四種:立復黴素(Rifampicin;RMP)、依那(Isoniazide;INAH)、孟表多(Ethambutol;EMB)、彼癆滅錠(Pyrazinamide;PZA)、或者複方口服抗結核藥:衛肺特(Rifater;RFT,內含INAH、RMP、PZA),加上單方口服抗結核藥孟表多(Ethambutol;EMB) ,在治療期間需與醫師密切合作,如果身體出現任何不適,不要自行停藥,請務必要和醫護人員連絡,除非出現嚴重的副作用,例如:嚴重的皮膚過敏、食慾不振、嘔吐、黃疸現象、視力模糊,停藥並立刻就醫,由醫師決定是否更動藥物。

❖ 衛生署為防治肺結核的傳染,實施“都治”,由關懷員每日目視下,確保結核病人服下每一顆藥物,同時給予支持關懷,並評估病患有無服藥不適或副作用,協助病患如期治癒,發揮「送藥到手、服藥入口、吃了再走」之精神,避免抗藥性的產生。 為了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目的,與病患共同居住者,或與病患於傳染期間一天內接觸8小時以上(或一個月內累計達40小時以上),請到醫院接受檢查,前述的接觸者若是13歲以上者,只需作胸部X光檢查,13歲以下者再加作結核菌皮膚測驗。若結核菌皮膚測驗為陽性,而胸部X光正常,稱為“潛伏性感染”,建議接受9個月依那(INAH)的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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