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即日起,請排隊持健保卡插卡、量體溫、乾洗手進入醫院
各項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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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義務

發佈日期:2017-9-1
發佈單位:新高醫院
第一條: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,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。
第二條: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,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,請將原因告
    知醫護人員,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。
第三條: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,訂有陪探病管制時間。(於疫情發生時,請配合相關規定辦理
    -陪病證,並請隨身攜帶,以便陪病者出入醫院) 。
第四條: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,勿大聲喧囂,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。
第五條:您入院後如要暫時離開 病房,請通知護士,以免影響治療;欲外出離院者,請先徵得診治
    醫師同意,填寫請假單,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。若您是健保身份住院,依全民健康保險
    醫療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。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 4 小時或未經請假即離院
    外宿者,本院將視為自動出院。
第六條: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第七條:當您辦好住院手續後,若您想接受醫院提供之膳食, 請於報到時,向護理站聲明。如要暫停
    供應,請於前一日通知護理站辦理。為維護病房安全,任何人不得在病房、浴室、洗手台
    上烹煮食物。
第八條: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,如果您有服用,應請告知醫護人員。
第九條: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,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,請告知本院工作人員。
第十條:本院全面禁菸、禁嚼檳榔、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、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。
    勿攜帶寵物入院,以預防傳染疾病或擾亂安寧。